這個方法是有效的:
建議您把作品列印成單張A4.只要看得清楚可以合併成一張. 這樣比較省錢.
到地方法院公證處. (也就是辦公證結婚的地方.). 那有很多表格. (例如: 車輛遺失證明. 離婚證明. . . ) 您可以詢問那裡的義務律師選用那一種表格比較適當.
只要寫上
本人 XXX 身分證號碼XXXXXX. 於X年X月X日 完成附件之作品. 謹此公證. 然後到櫃台付公證規費. 用印就可以取得公正的效用. 對用看張數而定.
但其實著作權並沒有申請程序. 台灣的著作權取得已經採取事實主義. 也就是只要拿出證據就可以證明你擁有著作權. 不需要任何的申請或註冊. 所以關鍵就在於你如何保存證據及如果真的面臨訴訟要如何證明你的證據是有效的.
公正的目的就在於保存證據. 你只要把作品列印出來找三個人進行簽字並且加註日期. 就等於完成了著作權的証據保存.
如果要在更進一步保護證據. 那麼可以將這份簽了字的證據用中華郵政的掛號信寄給自己. 不要拆封. 到了法庭上法官會承認郵戳上的日期.
如果還要做更好的保護. 那麼可以找律師. 因為律師在法律的認定上有公證人的身份不會說謊. 所以證據會被接受. 不過很貴就是了.
您可以依據需要保護的程度選擇適當的方法. 我通常只採取三人簽字.
如果發生智慧財產交易行為. 通常也是簽約而已. 還不至於一定要去公證.
請記得保存證據完成後. 您的作品如果對外公開請加上一個 2012© 的符號. 就代表你宣告這項作品已經完成著作權的証據保存. 提醒意圖使用者要尊重智慧財產權的規定.
- Mar 30 Sat 2013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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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法院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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